无锡市经一路东侧、飞凤路北侧地块 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

上传时间:2023-11-10 浏览次数:136


经一路东侧、飞凤路北侧地块位于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硕放街道,北至空地,南至飞凤路,西至新安桥浜,东至华平(无锡)智造园,本次调查总面积约66亩(44096.3m2)。场地内历史上为硕放镇安桥居民委员会、新区硕放沪村工艺品厂(2012-2019)、无锡市银湖钢管厂(约1990-2019)、无锡威联运动器材有限公司(1991-2012)、无锡市三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2012-2019)、安桥浜,目前地块内为安桥浜(河流)和空地。

根据《无锡市新吴区硕放街道总体规划(2015-2030)》和业主人员访谈确认,场地未来规划为工业用地,对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属二类建设用地。20237月,江苏无锡空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江苏华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最终结果显示,所有土壤、堆土以及底泥样品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内潜水地下水均存常规指标(氯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硝酸盐氮)以及重金属(镍、锰、锌)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类水标准情况。承压水中存在常规指标(氯化物、高锰酸盐指数、氨氮)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类水标准情况需进一步开展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工作。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的相关规定,江苏华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开展了无锡市经一路东侧、飞凤路北侧地块风险评估工作,风险评估结果表明:

在第二类用地情形下,由于无锡市经一路东侧、飞凤路北侧地块不涉及地下水饮用水源补给径流区和保护区,且地块未来建设不涉及地下水的开采利用,地块位于开发区内供水管网完善,建设期和运营期用水均使用市政自来水。因此在不考虑土壤淋溶至地下水被人体饮用的暴露途径的暴露途径,仅考虑通过人体接触途径而暴露给敏感受体的情况下,地下水中关注污染物重金属镍、锌、锰以及硝酸盐氮的人体健康风险均可接受,可用于后续规划用地的开发

 

日期:2023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