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昌电子以东、锡梅路以北、高端金属以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公示

上传时间:2023-12-15 浏览次数:139

腾昌电子以东、锡梅路以北、高端金属以西地块(简称项目地块),位于无锡市新吴区,四至范围为:东至不锈钢物流园,南至锡梅路及卡特彼勒(中国)机械部件有限公司,西至无锡藤昌科技有限公司和新荣路,北至无锡聚和欣科技有限公司。地块占地面积总计20529.4m2

本项目地块根据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的关于《无锡新区高新区 B 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公示显示,本地块规划为工业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第类用地。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相关内容,以及《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文件的要求,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需要对地块内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进行调查和监测工作。因此,为了保证土地开发利用安全,实现用地环保可持续发展,202311月,江苏无锡空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江苏华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对项目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以明确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是否受到污染,为地块的后续开发及管理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撑。

一、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3116日,根据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和历史卫星图像,地块内及周边具体信息如下:

地块内:地块现状为空地,地块追溯至 1976 年主要作为农田、空地,地块内工业用地历史上虽属于无锡藤昌科技有限公司,一直为绿地,未进行开发利用

地块周边:根据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以及周边人员访谈,调查地块外紧邻的企业为无锡藤昌科技有限公司、无锡泰伯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不锈钢物流园锡梅库和无锡聚和欣科技有限公司,500 米范围内企业还有卡特彼勒(中国)机械部件有限公司、无锡荣志电子有限公司、西门子爱克斯射线真空技术(无锡)有限公司、无锡石播增压器有限公司等企业。

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样时间为20231111-1115由于地块内历史用途均为空地、农田,无明显污染区域,因此地块区域主要采用随机布点法块内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6个,点位采样深度均为6m共采集土壤样品54组,经快筛后送检土壤样品24组;共布设地下水监测井3口,监测井深度均为6,共收集地下水3组。

(一)检测因子如下:1.土壤:pH值、《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基本项目 45 项(重金属7项、挥发性有机物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石油烃(C10-C40锡、1,2,4-三甲苯、氟化物

2.地下水pH 值、重金属类(镍、镉、铜、铅、汞、砷、六价铬)、27 VOCs11 SVOCs 石油烃(C10-C40)、锡、1,2,4-三甲苯、氟化物、氨氮、硫酸盐、氯化物、磷酸盐、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硬度

(二)监测结果如下:1.土壤样品:送检的土壤样品污染因子检出含量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中的第类用地筛选值及《深圳市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二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2.地下水样品:送检的地下水样品污染因子检出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IV限值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的第类用地筛选值。

三、调查结论

根据现场调查及采样分析结果,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无明显污染情况,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可作为工业用地开发利用,无需进入下一步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程序。


2023年12月15日